“忏悔录里的警示”之四:悔不该利欲熏心起贪念 |
“忏悔录里的警示”之四
悔不该利欲熏心起贪念
“我被利欲熏了心,被金钱蒙了眼,总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自己的职务影响赚钱”“因为自己的贪念,不仅丢了自己的人,还给组织抹了黑,真是感觉无地自容”……一些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贪欲焚身、利用职权牟利的领导干部在被查处后,发出了痛彻心扉的忏悔。
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得无厌、欲壑难填的病态心理,往往催生虚荣、攀比、过度占有的欲望。现实生活中,个别党员、干部虽“一路向前”,却没有守好“清白”这个初衷,被路边的风景诱惑,禁不住“糖衣炮弹”的进攻,抵挡不住“雾霾”的侵袭,最终偏离了人生航线,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深陷“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泥潭不能自拔,落得一无所有乃至身败名裂的下场。威海日报社原党委书记、社长,威海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孙某某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后痛彻忏悔道:“反思过去,这些年钱能随便花,东西能随便用,根本原因是我手中的权力被贪婪的欲望和膨胀的心态左右了。”威海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毕某某悔不当初,“贪婪自私的欲望像温水煮青蛙,我一步一步陷入了不能自拔的泥潭之中”“我缺什么你说,简直是个笑话,有时想起来我都打自己的头,真是个蠢猪”。泰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崔某剖析自身违纪违法的原因,“我所犯错误最大的根源在于自己的利欲熏心,法律规章漠然,胆大妄为,自己想要的太快太多”……
贪欲之害,在于被“私”字蒙蔽心智。领导干部手握公权力,如果被欲望的洪水冲破理智的闸门,就很可能会利用职权不择手段、铤而走险,甘于被“围猎”,甚至主动求“围猎”。淡泊名利、不为物累,才能无私无畏,反之,就会丧失锐气、骨气、正气。做人要懂得知足常乐、摒弃虚荣。作为领导干部更要经得住诱惑、管得住贪欲,敬畏职责、敬畏纪法、敬畏人民,树牢理想信念,守好内心净土,筑牢思想防线,严以修身、防微杜渐。要时刻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时刻牢记初心使命,时常警醒自己“入党为什么”“当官干什么”“身后留什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时刻放在心头,私利、贪欲自然没有放纵之地,坦荡清白、心底无私。千万不要不知止、不知戒,做“前车倒了,后车亦然”的蠢事、傻事。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廉洁威海”评论员)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